圈裡眾所週知,他出道時憑著一支音樂影帶聲名大噪。景耀事後想想,那支影片也可能是他從影生涯中,最難拍的經驗之一。

其一是當時的他還不到二十,還沒真正進入演員的狀態,總覺非得要對鏡頭擠眉弄眼才稱得上「演戲」,被爆脾氣的導演丟了好幾回礦泉水瓶,這才理解市井想看的莫過於他的私人生活——或者想像中的版本——因此他只消如平常一樣,狀若無礙地行過鏡頭前,過自己的生活,展露狗仔期望的「真實的那一面」,那就得了。

再者跟劇本脫不了關係,歌曲講述青春期的暗戀心思,編劇愣是想出了一齣「男主角有臆想症,幻想自己與女主角共譜戀曲後,才赫然發現素昧平生的佳人早就心有所屬,只好黯然落淚」的劇碼,將本應甜美酸澀的校園愛情故事譜成了懸疑片。

裡頭有一幕,是兩人沿牆刻下當代盛行的愛情傘簽名,直到後來男主回歸現實時,才赫然發現大夢初醒,因刻痕無法清除,又那時代的修圖技術沒有現在進步,劇組經費有限,只能退而求其次,調動拍攝順序,開拍就先從男主脫離幻覺時的錯愕、失落,與見喜歡的女孩牽起他人的手的愛而不得下手。

便是有經驗的生旦一開始也得跟對戲的演員熟絡幾分才能進入這麼重的感情戲,遑論先前從未接觸過演戲的景耀,他未曾如此深重地愛過人,何談為一個陌生人傷心欲絕。

那天拍幾個小時的戲,最終也只剪了寥寥幾分鐘,導演罵喇喇要他滾個蛋去,五更天開拍到日落都沒能拍完,隔天全劇組的盒飯用他的薪資扣還不夠。景耀本以為那已經是最痛苦的片段,畢竟要人裝出不存在的疼痛,本就是種苦行,可後來他發現,在知曉你終究會因另一個人失望的景況下,還要跟對方相親相依,更讓人如坐針氈。

十九歲少年郎見過的島國電影很悲壯,有許多小市民的悲歌,還有平凡中的偉大,但那個時代,好像人們慢慢地不再說、不再相信愛了。

或許那時他是愛著誰的,只是他真正愛的人仍未教他失望,但萬一呢?